“事故车”的定义,是指由非自然损耗的事故,造成车辆伤损,导致机械性能、经济价值下降的车辆为事故车。“事故车”,一般是指存在结构性损伤的车辆。
符合以下标准的车辆均属于事故车:
1、车辆顶部的边梁、底盘的边梁、车辆的后翼子板、以及车辆后尾箱、侧围等车身主要零部件所在,通常是不可拆卸的部分,如果有过严重的钣金修复,甚至切割、焊接等情况的车辆,均属于事故车辆。
2、车主需要检查车辆的安全气囊和安全带,有没有更换过,如果更换过就属于事故车。
3、车辆被火焚烧,一般就会有焚烧后的印记,这样的车辆,一般整个座椅的内饰都已经换新。
4、还有一些车辆可能是被水泡过,车主可以检查车辆的内饰有没有发霉,如果车辆的棚布和底布有霉点,那么多半是水泡车。
撞人交通事故处理方法:1、造成人员伤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2、未造成人员伤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4、赔偿争议。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坐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