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开车超过4小时扣几分
开车超过4小时,没有休息或休息的时间少于20分钟,属于疲劳驾驶,如果车主驾驶的不是私家车,那么处罚将会严厉很多。
如果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没有停车休息,或者休息的时间少于20分钟的,扣9分,罚款200元。如果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没有停车休息,或者休息的时间少于20分钟的,扣3分,罚款200元。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
(七)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第十一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十四)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私家车以及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的检验周期为10年检验2次(第六年、第十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一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根据《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
调整优化检验周期 ,进一步优化调整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含9座以下,面包车除外)、摩托车检验周期。
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3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并将原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
对摩托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5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
此次调整后,非营运小客车、摩托车在10年内,只需要在第6年、第10年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期间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每年上线检验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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