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车牌保留需要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2023-04-25 18:28:5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原车牌保留需要的条件:1、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以下是
原车牌保留需要的条件:

1、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以下是法律法规: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四十四条 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原车牌保留期是两年。车牌,俗称牌照,也指车辆号牌,是对各车辆的编号与信息登记,其主要作用是通过车牌可以知道该车辆的所属地区,也可根据车牌查到该车辆的主人以及该车辆的登记信息,分别悬挂在车子前后的板材,通常使用的材质是铝、铁皮、塑料或纸质,是在上面刻印车子的登记号码、登记地区或其他的相关信息。

《机动车登记规定 》 第四十四条 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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