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险标识还用贴吗

发布时间:2023-04-25 12:21:07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机动车强制险标签用贴,强制险包括: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机动车强制险标签用贴,强制险包括: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交强险的特点有:

1.强制性;

2.对未按规定交纳的保险费采取滞纳罚金;

3.保障标准的统一性。

贴强险标签的步骤:

1.先将前挡风玻璃内侧清洁干净,防止张贴时粘上灰尘;

2.撕下交强险纸,把白色背板揭去;

3.把撕下来的强制险标志贴在静电贴上;

4.把粘好强险标志的静电贴贴在汽车的前挡风玻璃的右上角;

5.用银行卡或者硬纸片将其刮平。

如果所在的地区实行车险电子保单,则不需要贴交强险标志;没有实行车险电子保单的地区,则需要贴交强险标志,没有贴上就会被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表述:

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拖拉机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

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

声明:本文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联系删除。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收起
导航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