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充电注意的四不要
电动车最佳充电方法:
1、避免在高温暴晒、雨淋的环境下进行停放或充电:在充电器或电池上面不能覆盖任何遮挡散热的物品。充电器和电池进水的话会造成短路、电器损坏等充不进电。电动车充电时充电器和电池都会发热,高温、暴晒下充电的话,充电器或电池也会因热失控造成升温,可能会引起自燃事故。
2、正常充满之后需再浮充1~2小时、骑行结束需冷却再充电:一般来说,充电时长不能超过12小时,电动车充满电之后需要再浮充1~2小时,使电池进行完全充电,充电8~10小时就足够充满,这时间段还包括浮充的1~2小时。骑行结束护不能立马充电,此时电池还处于放电、发热状态,内部性能不稳定,应冷却放置半小时以上才进行充电。
3、要及时充电,长期不骑行的电动车要定期充电:电动车电量在剩余1/3就要及时充电,尽量避免电池在亏电状态下充电,长期不骑行的电动车,应该把电池拆卸下来,充满电放置在阴凉的区域,如果拆卸不了,建议拔掉电池与电动车连接口,每个月要进行1~2次的充电与骑行。
4、充满电之后再拔掉电源:充电非必要情况,不要中途拔掉电源,因为铅酸电池完全充放电次数在360次左右,而锂电池完全充放电次数在520次左右。所以频繁少量充电的行为,会过早消耗充放电次数,会使电池的使用寿命变短。
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车架号是15位数,从左至右依次是企业代码、车种代码、生产年份代码、生产流水号代码。从这些数字中只能看出年份,不能看出日期。车架号就是电动车的身份证,而且是唯一的。如175721508069087,前四位是企业代码1757,由企业申请,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统一分配,表示自行车整车生产企业;第五位是车种代码2,自行车表示为1,电动车表示为2 ,汽油助力自行车表示为3。
第6、第7位是生产年份代码15年,也就是2015年生产的;后8位是生产流水号代码,由企业自行分配的产品流水号。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4.1 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2、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
3、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 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4、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应当小于或等于55kg;
5、蓄电池标称电压应当小于或等于48V;
6、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当小于或等于400W。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