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转让直行是绝对的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2、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3、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4、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5、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右转让直行还是直行让右转弯,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直行车具有优先通行权,当直行车在主道行驶,右转车辆准备从辅道汇入主道时,主道直行车优选通行;
(2)如果有右向通行导向路和信号的并且先于直行车放行的,直行让转弯;
(3)即右转和直行都是绿灯但右转比直行先放行时,直行让右转。
右转的车辆需要让直行的车辆,直行车辆是有优先通行权,正在右转的车辆需要减速来等待直行车辆通过,等到直行车辆通过后,右转车辆才能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是每个驾驶员要做的。
机动车通过既没有交通信号灯,也没有交警指挥,更没有交通标志和标线的十字路口时,进入路口前应停车观望,再遵循以下通行规定确定优先通行权:
1、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2、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机动车先行;
3、相对方向行驶的车辆,右转弯车辆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第四十一条,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箭头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别表示左转、直行、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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