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邮寄途中可以开车吗

发布时间:2024-12-06 11:46: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驾驶证在邮寄途中可以不可以开车得分情况而论。驾驶证在邮寄的途中,说明驾驶证已经完成制证,并且已经在交管系统完成备案。在已经开通电子驾驶证的地区,机动车驾驶证邮寄过程中可以驾驶机动车。在未开通电子驾驶证的地区,在机动车驾驶证邮寄过程中,不能驾
驾驶证在邮寄途中可以不可以开车得分情况而论。驾驶证在邮寄的途中,说明驾驶证已经完成制证,并且已经在交管系统完成备案。在已经开通电子驾驶证的地区,机动车驾驶证邮寄过程中可以驾驶机动车。在未开通电子驾驶证的地区,在机动车驾驶证邮寄过程中,不能驾驶机动车。可以向当地车管所查询电子驾照是否已经开通。

但是,很多时候车管所的工作人会建议驾驶人刚取得驾驶证的后三天都不要驾驶。原因就是系统上的信息有可能存在延迟,相关信息还未同步完成。如果出现信息延迟的情况,并且此时开车被拦截,查不到驾驶证信息就会按无证驾驶处理。

驾驶证全称为机动车驾驶证,又作“驾照”,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

驾驶机动车需要一定的驾驶技能,缺少这种技能的如果随意驾驶机动车,就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无证不能上路行驶。但对于已具备安全驾驶技术的人他们在道路上驾驶车辆,这种允许的证件就是“驾驶证”。这说明驾驶证是一种“许可证明”。

驾驶车辆的许可是通过驾驶证的核发来实现的。这表明了获取驾驶证是一种具有一定格式的行为,必须有专门机关来核发。在国际上,对驾驶证的定义为:“为了驾驶汽车,主管当局发给的许可驾驶车辆的证明文件”。

驾照可以异地年审。机动车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相关材料后,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在异地从事营运的机动车驾驶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审验。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发生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六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并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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