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报警灯的标志是什么
需要开启危险报警灯的情形:
1、车辆发生故障时,在道路行车过程中突遇车辆发生故障、不能及时移至到安全区域时,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以提醒过往车辆及行人注意安全,并及时报警,等待救援;
2、高速公路发生故障,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时,应停在紧急停车带内,及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距故障车后方150米外,设置危险警告标志,并迅速报警,司乘人员应在故障车的前方隔离栏外侧等待救援;
3、牵引故障机动车时。在牵引故障机动车时,此时车辆正处于非正常状态,牵引车和被牵引车均应同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提醒过往车辆及行人的注意,特别是后方行驶的车辆,避免穿插超越后急打方向或没有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引起危险情况;
4、行驶中突遇暴雨,在行驶中突遇暴雨,无论白天或黑夜突降暴雨时,天特别黑、雨特别大又不能停车,此时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以提醒过往车辆及行人注意安全,引起注意。
危化品车在普通道路的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高速公路上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低于上述规定时速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法律依据: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低于上述规定速度的,车辆行驶速度不得高于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
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还应当安装、粘贴相应要求的安全标示牌。运输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或者危险废物时,还应当随车携带规定的单证报告。危险货物承运人应当在车辆运行期间通过定位系统对车辆和驾驶人进行监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