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19 16:47:48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行车距离:

1、高速行车:即车速在100km/h以上时,安全车距在100米以上;车速低于100km/h时,安全车距不得少于50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2、快速行车:即车速在60km/h以上时,安全车距在数字上等于车速。例如,车速80km/h,安全车距为80米。

3、中速行车:即车速在50km/h左右时,安全车距不低于50米。

4、低速行车:即车速在40km/h以下时,安全车距不低于30米。

5、龟速行车:即车速在20km/h以下时,安全车距不低于10米。

安全车距是指后方车辆为了避免与前方车辆发生意外碰撞而在行驶中与前车所保持的必要间隔距离。安全车距没有绝对标准,只有动态标准。影响安全车距最直接、最重要的因素是车速。当车速变快时,所需要的刹车力度、刹车距离、以及反应时间内车辆原速行驶的距离都相应增加,保持安全车距需要控制车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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