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骑电动车有什么要求
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下列通行规定:
(一)不得双手离把。不得有分散注意力、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二)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施划非机动车道的,在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三)不得逆行;
(四)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等待信号灯时,在非机动车停止线或者待驶(转)区内顺序等候;
(五)转弯时让直行车辆、行人优先通行。转弯前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车辆行驶。设有转向灯的,转弯前开启转向灯;
(六)行经人行横道时避让行人;
(七)通过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时,下车推行,不得骑行通过;
(八)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
(九)不得牵引动物,不得拖拽、牵挂载人载物装置;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通行规定。
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悬挂号牌、临时标识,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遮挡、污损;
(二)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行驶证、号牌、临时标识,不得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的行驶证、号牌、临时标识;
(三)制动、鸣号、夜间反光装置等安全设备性能正常。
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除遵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人年满16周岁;
(二)成年人可以在驾驶人座位后部的固定座椅内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
(三)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本市鼓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搭载12周岁以下儿童的,鼓励为儿童佩戴安全头盔。
电动车分为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是有区别的,电动脚踏车是以蓄电池作为辅助的能源基础上,安装了控制器、转把等部件的一体个人交通工具。因此骑行电动自行车不需要摩托车驾驶证。但骑行电动摩托车是需要的。因为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必须要驾驶证,否则就是无证驾驶。电动摩托车驾照是E照。如果车速低于50的,可以用F照。根据普通摩托车标准及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规定,两轮电摩和轻便电摩和其他驱动方式为燃油的普通摩托车一样,属于摩托车,划归机动车范畴,必须先到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悬挂黄牌,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方可上路行驶。
相关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