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为什么扣我12分

发布时间:2024-12-01 09:30: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骑电动车扣12分,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未持摩托车驾驶证驾驶非国标电动车,就是驾驶与准驾不符,按照规定会处于扣留机动车、扣除驾驶证12分,罚款200-2000元,并处15日拘留;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5、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七)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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