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10 10:32:46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规定: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规定: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环保标志已经不需要再贴在汽车的前挡风玻璃上了。汽车的年检和环保检验标志已经合2为1了,不过机动车尾气检测,还是要正常进行的,只要年检能通过,就不用领取环保标志了,2021年的车只需要贴年检标志就可以了。

以下是相关内容信息:

1、汽车环保标志有绿色和黄色两大类别的,是我国发放的机动车排放标准标志,为了能够使车辆节能减排,汽车要做定期的环保检查。发放了汽车环保标志,代表此车辆在周期检验的时候是合格的。

2、对于目前路上行驶的车辆,交警主要检查年检标志和保险标志,只要有这两个标志,在车的前挡风玻璃右上角贴着就可以了。现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必须粘贴环保标志,对于没有粘贴环保标志的车辆,交警也不会进行处罚,所以至于这个标志要不要贴,完全可以凭借自己的喜好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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