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打什么灯
在夜间驾驶时,灯光主要有着照明和信号两方面的作用,需要根据行驶中的情况正确使用。当遇到对面车辆频繁切换远近灯光,这个时候要看一下是不是自身驾驶的车辆开启的是远光灯的状态,从而使对方视线变差。另外如果对面会车车辆开启了远光灯,这个时候你也可以使用远近光灯交替来提醒对方,关闭远光灯开启近光灯。
以下是不同灯光的使用情况:
1、远近灯光交替使用:夜间通过急弯、拱桥、坡路、人行横道、没有信号灯的路口以及超越前方车辆的时候。
2、近光灯:夜间与机动车会车;夜间在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同方向跟车行驶;夜间直行通过路口;夜间在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
3、远光灯:夜间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的条件下行驶。
4、打开双闪灯:路边临时停车时。
5、左转向灯:变更车道以及汽车起步的时候。
在原车标上贴钻不违法。用户不对车标进行改装,不喷涂特种汽车相关专用颜色,不关系到车标的区分,是可以贴的。要进行机动车变更,必须在交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即可以对车身颜色、发动机、燃料种类、车驾号码等进行改装,但司机在提交申请后,必须要经过交管部批准,才可以进行改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
申请机动车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凭证,属于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属于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同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单位名称)或者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