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清分规则是什么?
1、道路交通安全违章累计计分周期(即计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第一次收缴之日起,所以连续循环,驾驶员的驾驶证办理时间为驾驶员的驾驶证办理之日起,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初始证书日期“开始,一年是一个计分周期,所以类推不断循环;
2、如果驾照的初始日期为2019年5月24日,则驾照计分期为:2019年5月24日x至2020年5月24日;
3、如果违规记录得分在一个计分周期内低于12分,计分系统将自动从下一个计分周期中清除上一计分周期(罚款清除后)的0分;
4、计分12分,必须到驾驶执照处颁发车管所或到违法的车管所处参加科目一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后连续两次打分周期填写驾驶账户3分的12分)合格,否则您的驾驶执照不能正常使用。
需要等到下一年度你驾驶证一年周期满的时候才能恢复,具体驾驶证扣分清零相关规则如下: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驾驶证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分。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
2、如果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是2015年7月12日,那么驾驶证记分周期就是:从2015年7月12日的零时起至2016年7月12日二十四时止;
3、违法所记分值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所记分值未满12分的,记分系统会从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将上一记分周期所记分值(交清罚款后)自动清零;
4、被记满12分的,则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到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一个记分周期连续两次记满12分的增驾科目三后考试)合格后,方能将分数清零。否则你的驾驶证无法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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