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追尾如何处理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5、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1、明确责任:车辆发生追尾事故后,需要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现场做好保护,拍照留好证据,等待相关人员的到来。
2、准备相关证件:
需要携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开您的及对方的车到您的保险公司,同时收到《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
3、定损:
车主携带《车辆出险登记表》找理赔部定损员以确定修理项目和费用。
4、修车:
将汽车和定损单一起交到修理厂,维修点会给车主提车单作为证明,车辆修好之后,车主需要带着提车单提车。
5、开事故证明:
车辆维修结束后,需要带着相关资料去交通队结案。结案后,您得到一张《事故证明》,并拿回自己被扣证件。
6、递交单证:
车主需要将《出险通知书》、《定损单》等相关证件交给保险公司理赔部。
7、领赔款:
递交索赔单证后,接到保险公司领赔款通知,车主可以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资料领取赔款,所有步骤完成之后,车辆的追尾事故也处理结束,建议驾驶员在开车时控制好车速,避免追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