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实习期满后需要做什么
道路行驶过程中,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避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给自己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险。
实习期的规定:1、必须悬挂实习标志。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2条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3、如果未按照规定粘贴或者悬挂实习标志的,将被处以20元罚款。
实习期禁忌:1、特种车辆新手不能开。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2条第3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出租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3、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实习期没满一年扣分,如果是私家车驾驶证,只要不扣满12分,就没有什么影响的。记分周期是以取得驾驶证的日期开始计算的,如果是12月5日取得驾驶证,那么明年的12月5日是一个记分期。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12个月)记分未达到12分,罚款在这个记分周期结束前已缴清的,下一记分周期开始时系统自动清零。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
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