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逃逸致人死亡如何处理?
1、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尸体和普通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案例同样处理。都是在确定死亡以后,直接送到事故所在地的殡仪馆冷藏保管。然后尸体按照有名和无名两种情况进行处理。有名的公安机关会通知受害者家属参与事故处理,等待公安机关完成事故调查,取证并且检验、鉴定以后,进行火化。无名的专门处理;
2、对于因为交通事故死亡的尸体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检验尸体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检验中需要解剖尸体的,应当征得其家属的同意;
3、检验尸体结束后,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应记录在案,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驾车逃逸致人死亡的处罚标准:1、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刑法》第133条规定,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属于交通肇事罪处罚的加重情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