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牌怎么贴
对于不正确粘贴临时号牌的,将一次性记满12分,罚款200元。
附临时号牌小知识:
临时车牌具有区域性和时限性,分为四种,分别是:跨行政辖区临时号牌、行政辖区内临时号牌、特型机动车临时号牌、试验用临时号牌。
也就是说,只在自己所在地市行驶的,申请行政辖区内临时号牌,使用期限不超过15天;如果需要跨省市,要申请跨行政辖区临时号牌,使用期限不超过30天。
根据《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的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新车使用临时牌照不得超过15天,车主应及时向车辆管理机关申请使用正式牌照。过期后,会面临暂扣车辆、罚款200元、扣12分的处罚决定。
临时车牌带发票复印件,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合格证复印件,强险单复印件,到车管所办理10元。办理临时牌照有一个前提条件:新车只要上路行驶,就必须办理临时牌照,正常来说,新车新主在取得车辆发票、新车合格证及交强险保单后就应及时办理临时牌照。没有临时牌照是不允许车辆上路的。以下是申请办理人所需的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原件;
3、除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情形外,其他情形需提供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
4、属于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还需提供机动车来历凭证原件;
5、属于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还需提供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6、进行科研、定型试验和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申请办理临时行驶车号牌只能在车辆管理所各分所办理。7、二轮摩托车申请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还需提供本市摩托车额度证明(驶往外省市办理注册登记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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