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越野车报废年限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2-10-29 17:47:03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对柴油越野车的报废年龄没有强制要求。一般建议使用15年后报废。如需继续使用,应按国家规定进行年检。

055-7900第五条,各种机动车辆的使用寿命如下:

(一)小型和微型出租车8年,中型出租车10年,大型出租车12年;

(二)出租小客车15年;

(三)小型客车为10年,中型客车为12年,大型客车为15年;

(4)公共汽车载客汽车使用满13年;

(五)其他小型和微型营运客车10年,大中型营运客车15年;

(6)专用校车已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客车(大型汽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单缸发动机低速载货汽车为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为15年;

(九)具有载货功能的特种作业车辆使用15年,不具有载货功能的特种作业车辆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货物运输半挂车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15年;

(十一)三轮摩托车12年,其他摩托车13年。

(十二)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客车(含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要求达到报废标准后继续使用。无需审批,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寿命,每年定期检验两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对小型和微型出租汽车载客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摩托车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型和微型出租汽车载客汽车使用年限不得低于6年,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声明:本文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联系删除。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