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到了不上,先用临时牌照可以吗
其实临时号牌的法律作用就是在拿到正式号牌之前暂时使用。说白了就是方便新车车主上路行驶,去车管所办理正式车牌。所以车主一旦拿到正式号牌,要第一时间挂在机动车上,摘下临时号牌。
如果正式号牌到了之后继续使用临时号牌,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这种行为就是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一经发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号牌,并根据第九十条的规定,处以200元罚款,记12分。
临时许可证的最长期限: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的第46条,
1、普通消费者购买新车在本行政区域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天的临时行驶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号牌。
2.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驾驶证的,车管所核发的临时驾驶证不得超过三次。
所以一般消费者可以办理三个临时牌照,其中在本地行驶的车主理论上可以挂45天的临时牌照,有跨行政区域要求的车主最长可以挂90天的临时牌照。车主买车后应尽快办理车辆登记,留出安装正式车牌的时间。
丢失的号牌不能异地补办的,必须到注册地车管所补办,《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一条机动车号牌丢失、遗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注册地车管所申请补发。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车管所应当对提交的证明、凭证进行审核,收回未丢失、遗失或者损坏的号牌,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补办、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车管所应当对提交的证件、凭证进行审核,收回未丢失、遗失、损毁的号牌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在更换和更新号牌期间,应当发放有效期不超过十五天的临时行驶号牌。
牌照补发流程:
1.车主去车管所领取《机动车辆遗失、损坏号牌补发申请表》,按规定填写。公车由车主盖章《机动车辆遗失、损坏号牌补发申请表》,私家车由车主签字,提供车主有效身份证件;
2.车主到所在地车管所办理车辆发动机、车架号擦挂手续,填写《机动车号牌固封凭证》。
3.车主《机动车辆遗失、损坏行驶证补发申请表》,《机动车重新固封号牌凭证》,行驶证会在指定地点查验。符合要求的,车管所在《机动车号牌重新固封凭证》双编码上加盖验证印章;4.汽车主机《情况表》办理上牌手续,接收《机动车临时号牌》。
5.车主《机动车临时号牌》、《机动车号牌重新固封凭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办理车牌申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