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判缓刑有什么后果

发布时间:2024-10-22 00:12: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酒驾判缓刑的后果:1、罪犯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不再犯罪,可以在缓刑期满后不执行原判或者缩短缓刑考验期;2、罪犯在缓刑期间犯新罪的,法院应当撤销缓刑,并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处以新的刑罚;3、无法参军、考公务员、事业单位,无
酒驾判缓刑的后果:

1、罪犯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不再犯罪,可以在缓刑期满后不执行原判或者缩短缓刑考验期;

2、罪犯在缓刑期间犯新罪的,法院应当撤销缓刑,并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处以新的刑罚;

3、无法参军、考公务员、事业单位,无法出具无犯罪证明,影响子女及亲属入党、参军等政审。

交通肇事撞死人判缓刑开除公职么?法律有规定,情节轻微可保留公职,开除公职属于行政处罚,如需开除公职,司法机关可能向行政部门提出开除公职建议。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而事业单位人员处分条例目前国家还在制定过程中,现在事业单位人员2007年6月1日以后被判缓刑的,原则上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即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开除处分,一般事业单位人员也应作开除处理。

酒驾怎么处罚扣12分,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吊销驾驶证,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新交规加大了对饮酒和醉酒驾驶的处罚,但新交规实施后,依然还有很多人怀着侥幸的心理进行酒后驾驶,那酒后驾驶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呢?2013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

一、酒驾处罚标准

(一)酒后驾驶:

1、 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二)醉酒驾驶:

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3、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二、相关知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声明:本文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联系删除。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收起
导航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