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怎么处罚

发布时间:2024-10-12 20:14: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不按规定方向驶入导向车道是指在标有导向车道的路口不按规定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2.交叉口通常分为左转、直行和右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直行但进入有红绿灯控制的路口,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过33601。

在标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规定进入导向车道;2.准备进入环岛的,应当让已经在路口的机动车先行;3.左转时,在十字路口中心左转。

转弯时打开转向灯,夜间行驶时打开近光灯;4.如有放行信号,依次通过;5.遇到停车信号,依次停在停车线外。

没有停车线的,停在路口外;6.同车道汽车在等待放行信号时,右转依次停车等候;7.在没有方向灯的路口,转弯的机动车会让过往车辆先行,行人先行。

对于右转车辆,让左转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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