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者应采取哪些措施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者应采取以下措施:
1、进行自救、保护现场及证据;
2、认清肇事者体貌体征及其机动车的外观特征。如果有条件的,可以进行拍照或摄影;
3、立即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法律分析:1、依据《交通法》90条的规定,处200元以下罚款,一般是100元。
2、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使用规定》附件1的规定,记3分以下,一般不记分。
3、拖车费用。
4、停车费用。根据《行政强制法》上述第3、4项费用应当由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承担,但是很多地方的现实是转嫁到了违法者头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