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责任认定书与民事赔偿责任的关系

发布时间:2024-10-11 04:36: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确认交通事故责任分配的依据,只是民事赔偿责任的依据。但是民事法律赔偿责任的认定不应当单纯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确认交通事故责任分配的依据,只是民事赔偿责任的依据。但是民事法律赔偿责任的认定不应当单纯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已经满十六周岁的,是可以进行办理电动牌照的,由于我国法律将电动车划分为非机动车,所以最低限度是满十六周岁即可进行办理,满十六周岁可以进行驾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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