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人字拖开车违法吗

发布时间:2024-10-11 02:12: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法律分析:是违法的,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不得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对于穿人字拖开车的行为,交管部门会会做出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

法律分析:是违法的,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不得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对于穿人字拖开车的行为,交管部门会会做出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滑行;

5.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6.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7.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8.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法律分析:目前相关法律对驾驶人开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交通违法行为,明确规定可对驾驶员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可处以200元以下罚款、记2分。但对刷微博、玩微信、发短信等玩手机的行为,因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还不好定性,目前也极少有此类处罚的案例。“但如果驾驶员在开车时频繁拿起手机看微博、发微信等,应该属于妨碍安全驾驶行为,也可处以50元罚款、记2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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