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驾驶证扣12分可以在上海考吗

发布时间:2024-10-11 00:56: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法律分析:外地驾驶证扣12分可以在上海进行考试。驾驶证被扣12分,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违章、缴纳罚款、参加理论学习并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通过积分消除。交通肇事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重新考取驾驶证。 交通肇

法律分析:外地驾驶证扣12分可以在上海进行考试。驾驶证被扣12分,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违章、缴纳罚款、参加理论学习并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通过积分消除。交通肇事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重新考取驾驶证。 交通肇事后逃逸,构成犯罪的,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

法律分析:需要。第六十三条是违章停车的规定,罚款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收到罚单需要尽快去处理,不然会有滞后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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