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强制报废标准新规

发布时间:2024-10-10 23:12: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法律分析:汽车强制报废标准:非经营性小微型车,没有明确的报废期限,将强制报废,直至不能再通过年审。不过,当车辆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就会被引导报废。当车龄达到15年时,年检将由年检改为半年检。出租车的报废期为8年。旅游和公路客运车辆15年。小型卡车有12年的历史了。重型、中型和轻型卡车15年。半挂牵引车15年。

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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