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检察院醉驾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发布时间:2024-10-10 20:54: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醉驾处罚标准如下:

1、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

2、驾驶营运车辆的,吊销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处拘役,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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