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如何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赔偿如何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 医疗事故等级;
(二) 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 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被8篇案例引用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法【2003】20号)>>第三条法院审理因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的民事案件,在确定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时是“参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