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3分的违章都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2-06-18 17:48:02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法律分析:一、不按规定超车或者让车的。二、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三、路口遇有交通堵塞,强行驶入的。四、驾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的。五、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附合安全

法律分析:一、不按规定超车或者让车的。

二、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三、路口遇有交通堵塞,强行驶入的。

四、驾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的。

五、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附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六、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

七、不避让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的。

八、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的。

九、违反停车规定,临时停车、停放的。

十、不按规定掉头的。

十一、驾驶噪声和排放有害气体超过国家标准的车辆的。

十二、不按规定使用喇叭或喇叭音量超过标准的。

十三、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十四、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

十五、在高速公路上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十六、在高速公路上违反其他载人规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确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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