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横穿马路与机动车相撞责任怎么划分

发布时间:2024-10-10 10:44: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法律分析:

发生交通事故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违规行为,双方都有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有违规驾驶行为,电动车没有违规驾驶行为,机动车全责。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违规驾驶行为,电动车有违规驾驶行为,电动车全责。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其具体责任认定请以实际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书为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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