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事故责任判定
对于追尾事故的责任认定首先应判断事故的责任方,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后车撞到行驶中的前车所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应由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因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应由后车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3、因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并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以及设置警示标识,所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应该由后车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由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4、因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识所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 应由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因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应由后车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6、因前车倒车或溜车撞车所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程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分析: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4.1 酒精含量阈值
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阈值见表1。
表1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阈值
驾驶行为类别阈值
驾驶行为类别阈值(mg/100mL)
饮酒后驾车≥20,<80
醉酒后驾车≥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