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4-10-10 09:16: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是1、发生事故后立即停车;2、及时报案;3、保护现场;4、抢救伤者或财物;5、注意防火防爆;6、协助现场调查取证;7、车辆定损;8、向保险公司递交单证;9、领赔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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