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票费新规定

发布时间:2024-10-10 09:16: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开车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票面乘车站开车时间前48小时以上的按票价5%计,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按票价10%计,不足24小时的按票价20%计。

开车前48小时~15天期间内,改签或变更到站至距开车15天以上的其他列车,又在距开车15天前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费。

办理车票改签或“变更到站”时,新车票票价低于原车票的,退还差额,对差额部分核收退票费并执行现行退票费标准。

上述计算的尾数以5角为单位,尾数小于2.5角的舍去、2.5角以上且小于7.5角的计为5角、7.5角以上的进为1元。退票费最低按2元计收。

改签后的车票乘车日期在春运期间的,退票时一律按开车时间前不足24小时标准核收退票费。

火车票已经取票只能在火车站退票窗口退票:

由于纸质车票取出的同时,网络电子票失效,也就是说不能在网上办理改签和退票了。您需要带着您的火车票和身份证,在发车前,前往火车站的退票窗口进行退票。

【法律依据】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中规定:

第二十四条 因列车满员或意外事件列车停止运行,旅客不能按票面指定的日期、车次乘车时,车站应积极为旅客办理签证及通票有效期延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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