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酒驾记录能不能开营运车辆

发布时间:2024-10-10 08:18: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法律分析:有酒驾记录不能开营运车辆。一般情况下,有酒驾记录是不能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要求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未取得

法律分析:有酒驾记录不能开营运车辆。一般情况下,有酒驾记录是不能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要求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并且存在违反法规驾驶记录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分析: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的,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减少交通事故死亡,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要求各地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群众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意识;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推广“买电动自行车送头盔”“买保险送头盔”模式,组织快递、外卖、出租车、网约车等重点行业示范引领,切实配齐用好安全头盔、安全带。行动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执法管理,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助推养成安全习惯。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最多的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汽车事故中因为不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造成伤亡的事故比比皆是。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70%,对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醒广大驾驶人、乘车人,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车辆后排,请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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