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营运损失谁负责

发布时间:2024-10-10 05:58: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造成营运车辆的停运损失,可要求责任人赔偿。责任没有下来就不能确定的。确定下来有责任人赔偿。停运损失的认定:车辆为营运车辆,因事故客观上确实存在停运损失。警方会予以确认停运28天存在停运损失的事实。你如果有提供证据证实停运损失的具体数额。那就按照你提供的具体数额进行赔偿,无法提供证据证实停运损失的具体数额,就会参照所在地上一年度交通运输业年均收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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