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责任事故罪和交通肇事罪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2-06-17 12:38:02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法律分析:重大责任事故罪和交通肇事罪是性质不同的刑事犯罪,两者在犯罪行为发生的场所、犯罪主体、侵犯的客体等方面存在区别。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是指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以及非交通人员。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范围较广,既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还包括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这意味着在交通运输领域,如果触犯了重大责任事故罪,除直接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对交通运输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管理、控制的相关人员均可能涉嫌犯罪。一般而言,交通肇事罪要求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产生危害结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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