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上路三分责任

发布时间:2024-10-10 02:40: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法律分析:车辆行驶中发生事故,是要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来判定责任的,有违章的都要承担责任,没有违章的话,就不承担责任。任何车辆上路后,只要有违章的行为,一旦发生事故都要承担责任的。驾驶车辆上路要注意的事项:(1)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同时随身携带驾驶证;(2)所驾车辆要经过车辆管理机关的定期检验合格;备有注册的机动车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识、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标识;(3)车况良好,刹车、转向、灯光、喇叭、雨刮器、后视镜等安全设施和设备要齐全有效;(4)时刻保持交通安全意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声明:本文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联系删除。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