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分为什么和无责任

发布时间:2024-10-10 00:06: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法律分析: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和无责任,全部责任,是指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其余方不负担事故的责任。还分为平等责任,指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作用相称的,双方负平等责任。及主次责任,指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事故的,根据各自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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