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该如何赔付
发布时间:2022-06-16 12:23:02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赔付的项目如下: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等。<br />【法律依据】<br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赔付的项目如下: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等。<br />【法律依据】<br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br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br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br />

需要到当地交警队补办,要准备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若干张一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足够的人民币。然后向当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驾驶证,并按要求仔细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然后提交你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即身份证正反面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材料提交完后,再缴纳10元(各地各市收费有所不同)的工本费,一般最快当天拿证,最晚是3天。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声明:本文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联系删除。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收起
导航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