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交警队处理交通事故需要什么
发布时间:2022-06-15 16:53:02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法律分析:去交警队处理交通事故需要携带的材料:1、当事人的驾驶证、身份证、行驶证、车辆来历证明、保险单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伤害事故前收入证明;3、调解时当事人双方须提供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住(出

法律分析:去交警队处理交通事故需要携带的材料:

1、当事人的驾驶证、身份证、行驶证、车辆来历证明、保险单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伤害事故前收入证明;

3、调解时当事人双方须提供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住(出)院证明、护理人员工资收入证明、医疗费用票据及交通、住宿费用票据;

4、未成年人须提供户口簿等相关证明;

5、车辆受损评估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一百零四条 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本规定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包括以下这些内容:(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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