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什么情况下交通违章又罚款又扣分

发布时间:2024-10-09 12:26: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200元扣3分。

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200元扣12分。

3、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100元扣3分。

4、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5000元扣12分。

5、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扣12分。

6、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扣12分。

7、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200元扣12分。

8、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200元扣6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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