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被追尾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4-10-09 09:42: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高速追尾事故怎么处理:1、安全地停车,保护现场;2、有受伤人员的,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3、无受伤人员的,也立即报警;4、由警方认定追尾事故各方的责任;5、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

高速追尾事故怎么处理:1、安全地停车,保护现场;2、有受伤人员的,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3、无受伤人员的,也立即报警;4、由警方认定追尾事故各方的责任;5、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履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高速公路路肩行驶扣三分。并且还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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