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黄线超车事故责任认定

发布时间:2024-10-09 09:32: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后方车全责,中心黄色双实线表示严格禁止车辆跨线超车或压线行驶,一旦车辆因超车越线发生事故就要负责全部责任。黄色虚线可以并线,调换车道,但一旦因超车越线发生事故就将负全部责任。越线超车事故责任的划分是:1.在弯道超车时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2.窄桥上超车时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3.在没有中心线或双向单车道的路上,从前车右前方超车时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4.变换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行驶内的车先行的而造成碰撞事故的,由变道车负全责;5.超越前方左转弯车辆时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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