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扣证一定要去异地领吗

发布时间:2024-10-09 08:12: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不是一定要去异地领。驾驶证在异地强制扣留的,扣押地会将驾驶证发回发证地,驾驶人回发证地可以办理;但同时驾驶人也可以申请在扣押地办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

不是一定要去异地领。驾驶证在异地强制扣留的,扣押地会将驾驶证发回发证地,驾驶人回发证地可以办理;但同时驾驶人也可以申请在扣押地办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给予记分或者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以及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在规定时限内将违法行为信息转至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第六十三条 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参加满分学习、考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准许,考试合格后发还扣留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将考试合格的信息转至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转递信息清除机动车驾驶人的累积记分。

异地年审驾驶证需要的手续:

1、机动车驾驶。

2、《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

3、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的凭证。

4、驾驶证件破损,登记内容磨损不清的,同时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换证手续。

5、达到规定年龄或因身体条件变化须降低准驾车型的,同时办理达到规定年龄换证、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手续。

6、驾驶证登记内容与电脑信息不符的,请凭《机动车驾驶证信息更正联系单》到所属辖区的车辆管理所分所办理信息更正手续后,再办理驾驶证审验手续。

7、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

法律依据:《中华人命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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