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发生事故判主责

发布时间:2024-10-09 02:36: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未满十二周岁骑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由交通部门出具的鉴定结果来处理,未成年负的民事责任由其监护人来承担。法律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

未满十二周岁骑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由交通部门出具的鉴定结果来处理,未成年负的民事责任由其监护人来承担。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七条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

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情况下,已满十六岁,未满十八岁,无证驾驶,第一次的,不进行治安处罚,不拘留。对未成年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且要通知监护人,通知车主。已满十六岁,未满十八岁,无证驾驶,不是第一次的,根据具体情况,要拘留15日以下, 罚款1千元以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第六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偷开他人机动车的;

(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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