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停贴条必须15天处理么

发布时间:2024-10-09 01:32: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违停贴条不一定需要15天内去处理,15天没有去处理也不会产生滞纳金的,因为有的罚单贴条会被人拿走,或者被风吹走等其他原因导致驾驶人没有发现有罚单。但是如果现场需要签字,而且交警开具的是处罚决定书,就必须是15天内去处理缴纳罚款。否则会从第15天后,每天产生3%的滞纳金,但不会超过处罚金额的一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声明:本文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联系删除。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