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怎么处罚的

发布时间:2024-10-09 01:00: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1、在左转的路口掉头,属于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交通违章,罚款200元、记2分。2、在直行车道路口掉头,属于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交通违章,罚款200元、记2分。3、在中心线为实线路段掉头,属于违反禁止标线交通违章,罚款100元、记3分。4、在人行横道、桥梁等路段掉头,属于在禁止掉头地点掉头的交通违章,罚款100元。5、在无禁左标志路口,在信号灯为红灯时掉头,属于违反道路信号灯通行的交通违章,罚款200元、记6分。6、高速公路上掉头,属于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穿行中心隔离设施不按规定掉头的交通违章,罚款200元,记12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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