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驾照需要什么手续

发布时间:2024-10-08 21:50: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目前已取消年审,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即可。持 B1 、B2 、A1 、A2 、A3 证者每年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后15日内要向车管所提交一份身体条件证明,否则过度期一年不提交,《机动车驾驶证》内会被车管所自动注销。法律依据:《机动车

目前已取消年审,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即可。持 B1 、B2 、A1 、A2 、A3 证者每年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后15日内要向车管所提交一份身体条件证明,否则过度期一年不提交,《机动车驾驶证》内会被车管所自动注销。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参加诚信考核,带身份证原件,驾驶证原件,《审资格证》原件,1寸照片2张,在记分周期结束20日内完成诚信考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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