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限行被拍怎么处罚
1、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每隔4小时抓拍一次,每天不超过2次。此处罚是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2、秦皇岛内其他区如抚宁区、昌黎县、卢龙县、青龙满族自治县限行措施由当地区县政府决定。
法律依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七十九条 下列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罚:(一)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三项,明知机动车驾驶人饮酒乘坐机动车的,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处以一百元罚款。(三)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项,安装、使用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光电设备、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等装置的,处以二百元罚款,并可以强制拆除、收缴其装置。(四)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擅自设置或者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或者在停车泊位设置停车障碍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闯黄灯属于违法行为,会被电子眼抓拍,但是公安部决定对闯黄灯者暂不处罚,以教育为主。新法规的出台是基于道路安全的考虑,在交通路口,机动车遇到黄灯就加速而不是减速慢行,因此导致事故频发;
处罚闯黄灯,会大量减少遇黄灯加速的机动车,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行人的安全,更为严格的要求驾驶员,是“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体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2、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3、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